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山东政法学院限制外语语种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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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填志愿专业服从,会不会分配到一些特殊要求的专业?(比如说有对英语口语的要求)
你放心,没有一点可能。
一般来说,服从志愿调配,是大多数人报志愿都会选的,作用只是防止滑档而不能被录取。但是,在实际录取中,由于现在都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很多学校录取也是优先录取将本院校填报在第一志愿的上线者,再加上院校和专业数量都很多,所以,实际需要进行专业调配的寥寥无几。
再就是,既然你口语考试都没过关,那就绝对不会被录取到对英语口语有特殊要求的院校或专业。因为高考录取是有明确说明——
报考英语专业,或者对英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参加过英语口语面试,并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英语专业好的大学
英语专业排名前10名的大学有
北京大学(排第1)、北京外国语大学(排第2)、上海外国语大学(排第3)、黑龙江大学(排第4)、上海交通大学(排第5)、南京大学(排第6)、浙江大学(排第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排第8)、清华大学(排第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排第10)。
英语专业排名前30名和前50名大学,请参考如下新高考网(高考志愿填报平台)整理的榜单院校数据。
全国英语专业大学排名榜(2022年最新)
排名 院校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排名等级
1 北京大学 英语 A+
2 北京外国语大学 英语 A+
3 上海外国语大学 英语 A+
4 黑龙江大学 英语 A
5 上海交通大学 英语 A
6 南京大学 英语 A
7 浙江大学 英语 A
8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英语 A
9 清华大学 英语 A-
1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英语 A-
11 北京师范大学 英语 A-
1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英语 A-
13 复旦大学 英语 A-
14 华东师范大学 英语 A-
15 南京师范大学 英语 A-
16 山东大学 英语 A-
17 中国人民大学 英语 B+
18 北京语言大学 英语 B+
19 南开大学 英语 B+
20 延边大学 英语 B+
21 东北师范大学 英语 B+
22 同济大学 英语 B+
23 苏州大学 英语 B+
24 厦门大学 英语 B+
25 武汉大学 英语 B+
立志愿
26 湖南大学 英语 B+
27 湖南师范大学 英语 B+
28 中山大学 英语 B+
29 四川大学 英语 B+
30 西南大学 英语 B+
31 四川外国语大学 英语 B+
32 西安外国语大学 英语 B+
33 北京科技大学 英语 B
34 首都师范大学 英语 B
35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语 B
36 天津外国语大学 英语 B
37 大连外国语大学 英语 B
38 吉林大学 英语 B
39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英语 B
40 杭州师范大学 英语 B
英语专业简介
英语是国际指定的官方语言(作为母语),也是世界上最广泛的第一语言,也是欧盟以及许多国际组织以及英联邦国家的官方语言,拥有世界第三位的母语使用者人数,仅次于汉语和西班牙语母语使用者人数。

一、山东政
法学院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二、《山东政法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规定: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第十二条 山东政法学院2016年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监狱学专业按照公安类专业列入普通院校提前批招生。考生需经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10%。其中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标准执行2003年4月15日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面试、体检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7月1日两天时间。体检时考生需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和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当日需要空腹验血。面试、体检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 “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计划共分两个录取批次:监狱学专业为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本科专业为本科二批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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