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除了高中 还有什么人可以参加普通高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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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教育部每年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当时社会实际,制定招生工作规定,向全社会公布。
(一)报考条件
1.普通高校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军事院校
报考军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基本条件是:高中毕业生,年龄为20周岁(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最大年龄为19周岁),未
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身体健康。报考军队指挥专业的考生在具备一般考生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有强健的体魄,适合作为指挥员培养的良好气质,较强的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
3.公安部属院校(专业)
报考公安部属院校(专业)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高中毕业。
(2)政治条件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按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3)身体条件
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特别规定的条件(见第一章有关部分)。
4.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院校的报考条件是: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未婚。
(2)报考
表演、演奏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编剧、作曲、导演、史论专业,
年龄不超过30周岁,婚否不限;报考其他专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各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婚否不限。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军队战士经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批准、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专业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具有报名资格、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2.报名时间、条件及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结合本地区实际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全国各省市的报名时间尚不统一,一般在每年的1~3月份。
3.报名地点
(1)目前,应届高中毕业生大多在所在中学或本学校所在区(县)指定的地点由学校组织报名,在有条件的地方也试行学生自行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设的报名点报名。在职青年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招生办公室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由县(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发给准考证。
(2)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的报名地点分设在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香港考试局、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澳门中华教育会和澳门中国旅行社。各报名站均备有《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在国外的华侨考生也可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经使领馆推荐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我驻外使馆出具的在外永久居住或居住2年以上认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本人学力证明、高中各学
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当地警察部门出具的无犯罪历史证明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月1日至4月30日。
(3)先进模范青年在规定时间到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
(4)退伍转业军人应安排工作而尚未安排工作的,可持县(区)民政部门的证明,直接到所在县(区)招生办报名。
(5)在中国的外国侨民,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6)不论是本省(市)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还是外省(市)考生在本省(市)借考,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均与户口所在省(市)完全相同。因为借考考生的试卷由考生户口所在省(市)评阅,如果考生借考省(市)和户口所在省(市)的考试科目、形式不同,就会使考生的试卷评阅难以进行。
户口在本省(市),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市、自治区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申请到外省、市、自治区借考,应在符合借考的前提条件下,经本人申请、工作单位征得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公室同意,并报地(市)招生办公室,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到借考地办理借考报名手续。
因公集体长期在本省(市)工作的外省、市、自治区职工及职工子女申请在本省(市)借考的,应符合借考的前提条件;由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征得借考县(区)招生办公室的同意方可报名。
4.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应持相关证件、报名考试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表格,确定自己应试的外语语种和所报科类。
报名时,应由考生本人填涂《报名信息卡》和填写《报名登记表》等,对于社会青年还需填写《政治品德考查表》。填写这些表卡时一定要准确、规范。不同表中要求相同的栏目,填写时要一致,如志愿的填写等,学校的代码填写要正确,各栏目的内容都要如实填写。字迹要清楚、书写要规范。
考生电子档案由各地招生办制作,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五部分,它是高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享受政策照顾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要办理相应的手续。
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中阶段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单学科竞赛优胜者、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体育竞赛获奖者及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报名时均应将获奖证书或奖状原件交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查。先进模范青年报名时应持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相应证明或荣誉证书(均为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时应出具县(区)户籍或民族工作部门的证明;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时应出具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台湾省籍考生,报考时应出具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这些特殊考生经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应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县(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的印章。
招生办在为考生建立纸质档案的同时,还为考生建立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中的信息必须经考生本人或有关单位校对签字后才能确认生效,建立电子档案工作中资料采取如摄像等,报名单位和考生要积极配合。
5.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开展网上报名。

除了高中 还有什么人可以参加普通高考
社会人员也可以报的 没问提 这是报名条件 自己看看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教育部每年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当时社会实际,制定招生工作规定,向全社会公布。
(一)报考条件
1.普通高校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军事院校
报考军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基本条件是:高中毕业生,年龄为20周岁(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最大年龄为19周岁),未
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身体健康。报考军队指挥专业的考生在具备一般考生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有强健的体魄,适合作为指挥员培养的良好气质,较强的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
3.公安部属院校(专业)
报考公安部属院校(专业)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高中毕业。
(2)政治条件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按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3)身体条件
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特别规定的条件(见第一章有关部分)。
4.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院校的报考条件是: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未婚。
(2)报考表演、演奏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编剧、作曲、导演、史论专业,
年龄不超过30周岁,婚否不限;报考其他专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各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婚否不限。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军队战士经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批准、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专业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具有报名资格、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2.报名时间、条件及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结合本地区实际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全国各省市的报名时间尚不统一,一般在每年的1~3月份。
3.报名地点
(1)目前,应届高中毕业生大多在所在中学或本学校所在区(县)指定的地点由学校组织报名,在有条件的地方也试行学生自行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设的报名点报名。在职青年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招生办公室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由县(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发给准考证。
(2)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的报名地点分设在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香港考试局、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澳门中华教育会和澳门中国旅行社。各报名站均备有《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在国外的华侨考生也可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经使领馆推荐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我驻外使馆出具的在外永久居住或居住2年以上认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本人学力证明、高中各学
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当地警察部门出具的无犯罪历史证明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月1日至4月30日。
(3)先进模范青年在规定时间到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
(4)退伍转业军人应安排工作而尚未安排工作的,可持县(区)民政部门的证明,直接到所在县(区)招生办报名。
(5)在中国的外国侨民,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6)不论是本省(市)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还是外省(市)考生在本省(市)借考,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均与户口所在省(市)完全相同。因为借考考生的试卷由考生户口所在省(市)评阅,如果考生借考省(市)和户口所在省(市)的考试科目、形式不同,就会使考生的试卷评阅难以进行。
户口在本省(市),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市、自治区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申请到外省、市、自治区借考,应在符合借考的前提条件下,经本人申请、工作单位征得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公室同意,并报地(市)招生办公室,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到借考地办理借考报名手续。
因公集体长期在本省(市)工作的外省、市、自治区职工及职工子女申请在本省(市)借考的,应符合借考的前提条件;由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征得借考县(区)招生办公室的同意方可报名。
4.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应持相关证件、报名考试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表格,确定自己应试的外语语种和所报科类。
报名时,应由考生本人填涂《报名信息卡》和填写《报名登记表》等,对于社会青年还需填写《政治品德考查表》。填写这些表卡时一定要准确、规范。不同表中要求相同的栏目,填写时要一致,如志愿的填写等,学校的代码填写要正确,各栏目的内容都要如实填写。字迹要清楚、书写要规范。
考生电子档案由各地招生办制作,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五部分,它是高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享受政策照顾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要办理相应的手续。
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中阶段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单学科竞赛优胜者、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体育竞赛获奖者及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报名时均应将获奖证书或奖状原件交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查。先进模范青年报名时应持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相应证明或荣誉证书(均为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时应出具县(区)户籍或民族工作部门的证明;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时应出具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台湾省籍考生,报考时应出具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这些特殊考生经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应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县(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的印章。
招生办在为考生建立纸质档案的同时,还为考生建立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中的信息必须经考生本人或有关单位校对签字后才能确认生效,建立电子档案工作中资料采取如摄像等,报名单位和考生要积极配合。
5.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开展网上报名。
立志愿
2021年四川高考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审查办法
立志愿(https://www.jlzhiyu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1年四川高考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审查办法的相关内容。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符合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的审核程序
(一)在户口所在县级招考机构报名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2004年以前个别地方未发证的,持安置地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持获奖证书原件赓即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审核。
(二)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专人审核考生《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或获奖证书原件,确认无误后,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盖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
(三)审核完毕,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上报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经复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上报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事务厅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核准的名单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将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验证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交县级招考机构,待省核准后,县级招考机构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装入考生档案。
二、烈士子女的加分资格审核程序
参照上述第一条的办法执行(审核单位为民政部门),但须同时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交由县级招考机构装入考生档案。
三、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审核程序
(一)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高考报名后,持父(或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到县级招考机构申请。
(二)县级招考机构指定专人审核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原件,经审核确认无误,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盖县级招考机构公章。证书复印件和子女关系证明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审核完毕,县级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于2021年4月16日上报市(州)招考机构复核,市(州)招考机构将经核准考生名单于4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经省侨办、省台联审查合格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名单,由省侨办、省台联于2021年4月30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
五、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及其他现役军人子女的审核程序
报名后,考生持有关证明或材料﹝其中:退役部队现役的考生持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持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持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持军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写明其父(母)服役地点属何类地区和服役年限的证明材料;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持军以上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军人子女还须有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送当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其审核程序和时间要求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持本人申请和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送当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其审核程序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六、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审核程序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和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的审核程序
按照
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相关规定执行。
八、获得共青团中央“5A级青年志愿者”称号的考生审核程序
(一)考生须如实填写《“5A级青年志愿者”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1,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两份,考生持一份《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到高考报名所在县级团委申报。县级团委确定专人负责审核考生相关证书原件,确认无误后,在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在考生《申报表》相应位置签章后,将《申报表》、证书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退还考生。县级团委将审核合格的考生《申报表》上报市(州)团委,市(州)团委复核无误并签署意见后,再将合格名单附考生《申报表》上报团省委。团省委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审定的考生名单送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考生在向县级团委申报并合格后,将另一份《申报表》附经团委签盖的证书复印件报县级招考机构,由县级招考机构进行申报公示。待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县级招考机构将证书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
九、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审核程序
县级招考机构受理残疾考生提出的申请后,应按照省招考委、省残联《关于转发〈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49号)的要求,组织成立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构成的专家组,对申报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本地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于2021年3月19日前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于3月30日前逐级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县(市、区)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简称《告知书》),并于4月16日前通过市县招考机构逐级送达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残疾考生可根据《告知书》规定的受理时限,向四川省教育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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