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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异地高考政策 江苏南京成人高考高起专报名条件?

2024-12-23 06:15:11 | 立志愿

立志愿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南京异地高考政策 江苏南京成人高考高起专报名条件?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南京异地高考政策 江苏南京成人高考高起专报名条件?

南京异地高考政策

一、南京户口外地高考报名条件
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二、孩子不是本地的户口在异地高考看情况定

1,要看当事人(孩子)的就读地,是否开通了异地高考政策;
2,如果所就读的省份/城市已经开通异地高考政策的,要看当事人及家长是否符合异地高考政策的要求;
3,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就可以异地参加高考;
4,当事人及父母可以咨询就读地的教育部门,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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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南京成人高考高起专报名条件?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   江苏南京成人高考由于其考试考试难度低,入学形式简单,是目前比较受考生欢迎的提升学历的方式。但是对于想要报考2021年江苏南京成人高考高起专层次的考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报名条件,看看自己是否有报考资格。快来跟着江苏成人高考网来一起了解一下有关于2021年江苏南京成人高考高起专报名条件。

一、学历要求
通常情况下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考生可以报考高起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指的仅仅是考生报考前所具有的文化知识水平,不代表考生要持有高中毕业证书才能报考该层次。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即可报考。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视为同等学历,同样可以报考。
二、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均可以报考江苏南京成人高考。残疾人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只要生活能够自理,能够自己学习。而且残疾人报考江苏南京成人高考是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25周岁及以上,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确定。25周岁以下,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可以享受30分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分值及加分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三、资格证要求
想要报考2021年江苏南京成人高考医学类专业考生,除了需要满足学历和健康状况等要求外,还有其他特殊的规定。一般要求专业对口和提供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人户口或居住所在地招生的院校专业,不得跨市报名。江苏南京成人高考专科招生医学类专业为临床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学营养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考。
2021年江苏南京成人高考高起专报名条件暂未公布,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详情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江苏南京成人高考高起专报名条件的相关解答,考生想获取更多关于2021江苏成人高考学历的相关资讯,如江苏成人高报考条件、备考技巧、常见问题、考指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公告、考试科目、报名时间、成绩查询时间、录取查询时间、相关新闻等,敬请关注猎考网( www.jshdz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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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中国特色高水平、国家示范性、教育部优质高等院校,共开设了51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1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围绕信息产品制造、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三大专业集群开设51个专业,与华为、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将企业的核心优质技术和资源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政治、身体条件需满足相应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立志愿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江苏省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普通类考生、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原则,定向培养军士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清”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我校已建立“奖、助、贷、勤、保、减、缓、补”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入学后可向学校递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予以相应的资助。相关政策详见学校招生网及迎新系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25-85842432。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邮政编码: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5842018、400-888-1154

招生传真:025-85842018

电子信箱:zsb@

监督电话:025-85842199

招生信息网址:/

招生官方微信:南信招生(njcit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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